好聚好散,要提前多久提離職?
上班三年多,明明上週已經提離職了,但一個禮拜後我還在這公司出現,老闆遲遲不給回覆雖然沒有明確拒絕但也感覺得出是被暫緩了,手上的專案也都告一段落,真的想好好休息到天亮,到底多久前提離職是最合適的呢?以下是 JECHO 離職知識小教室:
其實依法規通常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提前 10 日預告;一年未滿三年者提前 20 日告知;任職三年以上(含三年)建議提前 30 日。
但相關手續依任職公司為主,記得要看清除當時和公司簽的合約喔,未滿三個月或是試用期雖然提離職後即可離職,但還是建議大家要提前告知雇主,畢竟也給大家一個心理準備的緩衝時間,大家好聚好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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