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今求職過程中,仍不時聽到草莓族這樣的標籤,在一份工作若無法持久,即被解讀為定性不夠、不肯學習、無法吃苦。但離職原因百百種,不深入了解背後的原因,僅依照換工作的頻率來看,是否有些以偏概全呢?
頻繁的定義
先來說說所謂「頻繁」該怎麼定義——可能是一年換了兩三份工作、一份工作平均不超過半年、四年內換了四份工作等,這般換工作的速度,就字面而言,真的過於頻繁,若在履歷出現這樣的敘述,公司可能會開始懷疑這位求職者的穩定性,也很容易就跟你說掰掰了。→ 這就是為什麼常常要求人選寫上轉職原因、空窗原因。
當然深入了解背後的因素,有時不完全是求職者的問題,而且,轉職真的是件壞事嗎?
有專家指出:30 歲前擁有 3 份工作經驗,不多也不少,更有不少學者指出,在一間公司待三年跟十年皆視為「同等經歷」;對某些徵才公司而言,十年內且同一份工作者,並無太大的加分效果,反倒是那些工作年資五、六年,卻有兩、三份工作經歷的求職者較易取得面試機會。
──這就是為什麼該定期換工作的原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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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不同產業生態、企業文化、管理思維
透過轉換工作認識不同企業,除了短時間內適應新的生活圈,同時熟悉新工作的各項細節、增加歷練,並開拓眼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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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進自己
人生就是不斷學習累積而成,每間公司的定位都不太一樣,在轉職的過程中持續自我精進,且學習不同公司的優點,除擁有良性的薪資發展,也能接觸多元的發展機會,以提升自身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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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自己明確定位
透過轉換工作可以更認識自己,進而找出最適合且有興趣的職務內容,使自己不至於每份工作開始後才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。
因此轉職前請先評估公司環境、氛圍、工作內容等;轉職後開始釐清個人需求、目標,從工作中找出自己的目標也很重要!
或許這也是矛盾點所在,不能頻繁換工作,卻又必須擁有多份的工作經驗。
但,換工作前,仍需探討為什麼換工作,若單單只為了 “ 逃離 ” 前份工作,那麼在心態上可能更需要調整;所謂正向的轉職,應是在這過程中,找出自己的特質,釐清興趣程度及定位,以找到更符合自身的職務內容,同時增加自己的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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